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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证制度介绍: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需要CE认证的国家有:欧洲联盟: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等25个国家。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瑞士、冰岛和挪威等3个国家。
二、认可机构 获得CE标记认证最稳妥、可靠的途径就是选择合格的欧盟授权公告机构(NB)进行CE认证。公告机构是由欧盟成员国政府部门任命的、由欧盟委员会批准的、可全权负责执行欧盟某一指令对产品进行第三方认证并颁发合格证书的机构。
目前,已经有1200多家认证机构获得欧盟认可.
作为减少风险的一种方式,生产企业也可选择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和符合性证书。国内的很多认证、检测机构都可以以这种模式发CE认证的证书,是一种自我申明和认证机构认证证明的形式。
三、认证流程
此流程适用于制造商找第三方实验室申请CE认证的流程:
1.确认相应的欧盟指令(Directive)及安全标准(EN)
2.比较指令基本安全要求,采取符合性措施
3.建立技术文件(TCF)
4.EC型式试验(如指令要求)
5.签署符合性声明(DoC)
6.产品上标贴CE标志(CE Marking)